公告:114.10.15 (三)上午8時起開放腳踏車認養

一、本隊將自114年9月23日起至9月29日間清理校園內廢棄及疑似無主之腳踏車,預定集中停放於本隊辦公室旁停車場。

二、原車主請於10月14日(二)前至駐警隊隊部領回原車並簽署「腳踏車原車主認領具結書」。

三、無人認領之廢棄腳踏車於下列時間、地點,免費供本校學生、員工登記認養。

       認養時間:10月15日(三)上午8時起

       認養地點:駐警隊隊部旁停車場(提供剪鎖、充氣服務)

       認養流程:依當日現場公佈為準

註一:依現場規劃動線排隊,8時起開放進場牽車,每人以認養乙部為限,事先在腳踏車上貼名條者無效。

註二:凡未申請114年度腳踏車識別證之車主,請儘速經本隊網頁免費申請腳踏車識別證並貼上以供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