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學年度『教職技員工』車輛識別證換發開始

主旨:即日起,辦理115學年度教職技員工及廠商工作人員車輛 識別證換發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本校校園車輛管理辦法第7、8、20、21、33條與本校車輛入校收費及違規處理要點第2、9、11、12點之規定辦理。(如附件1-2)

二、本校各類車輛識別證之申請須透過網路送出。如有辦證需求者,請於7月26日前,經駐警隊網頁「車證及活動申請系統專區」,並經認證校務資訊系統之帳號及密碼後開始申請,並依系統要求開始登錄車證相關資訊。首次使用新系統,建議可先參考網頁上之操作說明書。

三、115學年度之汽機車識別證費用將於115年9月份薪資中扣除。(汽車:第1部新臺幣2,000元,第2部新臺幣 4,000元,職務宿舍區專用證每部為新臺幣1,200元;機車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使用期限為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 31日止)

四、本次集中辦理並經核准之各類車證請各一級單位於7月29日起派員至兩校區駐警隊領取,申請人請逕向所屬單位辦公室具領。

五、凡於7月27日後送出之申請資料,請於8月3日後上班時間至指定領證校區駐警隊辦公室具領。

六、另餐廳工作人員、綜合四館、育成中心、清華實驗室進駐廠商及各單位往來之合作廠商,如需辦理工作車輛識別證,敬請各相關單位協助轉知申請人,需比照教職員工生之車證申請方式辦理;已完成用印之申請表,請於7月20日前遞送駐警隊辦理。本項車證預定於7月31日前完成發放。

七、114學年度教職技員工各類車輛識別證自115年8月31日起一律作廢。

八、本資訊亦同步刊登於駐警隊網頁之最新消息,網址:http s://guard.site.nthu.edu.tw/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