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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駐衛警察隊    Campus Security Office

公告:114學年度『教職技員工』車輛識別證換發開始

國立清華大學  書函

主旨:即日起,辦理114學年度教職技員工及廠商工作人員車輛識別證換發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本校校園車輛管理辦法第7、8、20、21、33條與本校車輛入校收費及違
規處理要點第2、9、11、
12點之規定辦理。(如附件1-2)
  二、各類車輛識別證之申請須透過網路方式提出,如有辦證需求者請於7月25日前經駐警隊網頁「車證及
活動申請系統專區」並經認證校務資訊系統之帳號及密碼後,開始申請並依系統要求開始登錄車證相關資訊,首次使用新系統建議可先參考網頁上之操作說明書。
  三、114學年度之汽機車識別證費用將於114年9月份薪資中扣除。(汽車:第1部新臺幣2,000元,第2部新
臺幣4,000元,職務宿舍區專用證每部為新臺幣1,200元;機車工本費新臺幣100元,使用期限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四、為提升辦證系統之資安,本(114)學年度起車輛辦證系統全面更新,各類車輛識別證申請作業請改至新
系統操作,新系統提供可上傳相關證件之功能,如有系統操作疑問請電洽駐警隊承辦人;原需透過校務資訊系統連結之辦證系統亦於114年7月4日24時關閉,終止服務。

  五、本次集中辦理並經核准之各類車證請各一級單位於7月29日(二)起派員至兩校區駐警隊領取,申請人請逕向所屬單位辦公室領取並簽收。
  六、凡於7月26日後送出之申請資料,請於8月1日(五)後上班時間至指定領證校區駐警隊辦公室具領車證。

  七、另餐廳工作人員、綜合四館、育成中心、清華實驗室進駐廠商及各單位往來之合作廠商如需辦理工作車輛識別證,敬請各相關管理單位協助轉知申請人可比照教職員工生之方式經新系統登錄後列印申請表或依往年申請方式(經駐警隊網頁→表單下載區→工作人員車輛識別證申請表)作業,並於7月19日前遞送駐警隊辦理,本項車證預定於7月31日前完成發放。

  八、113學年度教職技員工各類車輛識別證自114年8月31日起一律作廢。

  九、本資訊亦同步刊登於駐警隊網頁之最新消息,網址:http://guard.site.nthu.edu.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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